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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等级评审迎来重大变革

来自:Fujh | 2022-01-14 18:24:25

12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这是结合2011年制定发布的《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的基础上,9年来第一次进行的大规模修订,里面很多内容和形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 笔者根据多年的等级医院创建经验,结合旧版内容,总结了其中的10点主要变革! 1.形式更加均衡科学 2011版标准只进行了章节的划分,共有现场评审6章,加上“医院管理统计指标”,而新版标准则结合信息化的发展,分成了三部分后,再分章节,第一部分为前置要求部分,也就是旧版中所说的“核心条款”;第二部分为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安全监测数据部分,也就是旧版中第七章的扩充和深化;第三部分为现场检查部分,主要是旧版前六章的整合与删减。 2.内容更加简洁明了 本版标准最大特点是,从内容上来看,厚度变薄了,章节变少了,操作简单了。现场评审相比于2011年标准的66节354条,新版现场评审部分总共只有24节183条,厚度也只有28页,值得一提的是新版总共也就86页,无论从条款数和页码数较之前都有大幅度压缩。一方面,是整合了原标准中的重复条款;另一方面,对原标准中操作性不强,或者可以用日常数据监测替代现场检查的条款进行了剔除或调整。 3.突出数据周期说话 旧版中“医院管理统计指标”这一章节,原本只是参考项,并没有纳入到具体的达标条款中,然而新版标准则把这部分放在了重中之重的位置,体现在4个地方: 一是独立出来,内容更多,共设74节240条监测指标; 二是数据统计周期为全评审周期,也就是4年的数据; 三是评审综合得分中的权重不低于60%,可见数据的重要性; 四是通过官方年报体现,或者官方系统中提取,这基本是造不了假的。 4.信息建设至关重要 新版标准出来后,往后的评审形式,将向以日常行为、客观指标、定量评价为主的评审工作模式转变,也就是说依靠数据说话将会是未来评审的主流和方向。 因此,评审周期中,想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报送重点专业质量控制指标、单病种质控等《标准》中规定的数据信息,那么信息化建设将是必选项,是医疗机构参加医院评审奠定基础。没有信息化建设,从哪里抽取准确的数据?没有数据作支撑,评审也就无从谈起。 5.强调一篇否决内容 旧版中设有“核心条款”48项,混合在前6章中,只要有一条不达标的,等于就过不了审,后来在不少省份又取消了“核心条款”。新版标准,集中设置了3节25条评审前置条款,也就是旧版中所说的“核心条款”、“一篇否决项”,是准入门槛,在评审周期内发生一项及以上情形的,延期一年评审,延期期间原等次取消,按照“未定等”管理。这显然对一篇否决的内容进一步进行了强化,推动医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要求和改革政策的杠杆作用。 6.融合各类政策文件 相比于旧版中各条款自立标准和规定,有时存在与现实的各类文件不太吻合的现象,新版中的各项要求,更多的指向了行业内不同专业和方向颁布的法律规定、制度条文、流程方案及改革要求等内容,强调以这些文件为纲、为准、为本,如《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以及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改革要求,让政策文件的融入到了评审中。 7.削弱现场主观评审 众所周知,旧版中现场评审的问题很大,由于内容多、繁、杂,10多位评审人员一查数天,不免有些劳民伤财的感觉,而且还有一些问题:一是充满了更多的主观不确定性,二是对被评审医院带来巨大的负担,三是让评审人员心神俱疲。 而新版对现场评审可谓是进行了大变动,共设24节183条,仅有28页,并且强调了在评审综合得分中的权重不高于40%,相比于过去动辄五百多款、数百页的内容,现场评审势必被大大削弱。 8.地方可以提高标准 因各省各地的经济水平和医疗水平的差异,新版标准的官方解读要求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当前医疗卫生工作重点,结合本地特点,对标准遵循“标准只升不降,内容只增不减”的原则。同时,可根据评审医院级别、类别选择部分相关病种(术种)纳入评审内容。也就是说,标准的档次可以提得更高、内容可以挖得更深、范围可以拓得更宽,但不能低于目前的新版标准,适当补充后报国家卫健委备案。其实,这在旧版中早已实现,如江苏省以往的三级医院评审标准,都在国家版本标准的基础上加大难度、提高标尺。 9.其他医院参照使用 《标准》虽然是各地开展三级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适用于三级医院,但评审解说中也表示二级医院可参照使用。《卫生部关于印发心血管病等三级专科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的通知》《卫生部关于印发传染病等三级专科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的通知》被废止,意味着这两类的专科医院评审,不再有单独的标准评审,因此新版的标准同样适用于心血管疾病、传染病等三级专科医院的评审。 10.突击迎检已不可能 现场检查变得少之又少,比例所占不超过40%,而且没有再进行A/B/C/D/E档的设置,现场评审达标就是达标,不达标就是不达标。超过60%比例的评审集中在数据方面,这些数据是集4年周期形成的综合体现,能不能达标数据一键生成,而且掌控在行政主管部门,操作的空间不再存在,能努力降低评审人员主观评价偏倚,提升标准可操作性和评审结果客观性。因此,医疗机构要紧紧围绕标准,重视日常质量管理和绩效,减少突击迎检冲动,才能充分发挥《标准》在引导医院自我管理和健康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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