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委会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领导下开展工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评委会的监督与管理。第九条 省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权限组建医院评审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评委会在组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领导下开展工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评委会的监督与管理。第十四条评委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医院评审政策、措施、评审办法和程序等提出建议,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评审权限组建医院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评委会是各地中医医院评审专业性组织,在所属中医药主管部门领导下开展工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评委会的监督与管理。三级中医医院的评审由省中医药主管部门组建的评委会负责具体实施。二级和一级中医医院的评审由设区市中医药主管部门组建的评委会负责具体实施。第十条 评委会在中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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